各区市科技局,高区、经区科技局,临港区科技金融办,综保区经发局,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,市直有关单位:
为促进全市共享科技专家信息资源,鼓励科技专家发挥专业特长,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,现依据《威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》,征集入库专家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入库专家主要由高校院所、科研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、党政部门、金融财税法律等社会机构的专业人才组成,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,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。
2.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科学道德,认真严谨,客观公正,敢于承担责任。
3.身心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。
(二)专业条件
1.技术专家
(1)高校院所、科研机构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专家
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②基层机构专家适当放宽条件,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。
(2)企业工作的专家
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(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)。
②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技术负责人。
③省级以上科技人才,包括千人计划、万人计划、泰山学者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、国家与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前三位完成人等。
④市级科技人才,包括产学研特聘专家、校地合作人才等。
2.经济专家
具有金融、财政、信贷、创投、保险等方面工作经验,且在本专业(行业)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。
3.财务专家
具有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或具有会计、审计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。
4.管理专家
①党政部门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相关负责人。
②企业、社会机构从事科技管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区市科技主管部门、市直有关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,组织专家下载填写专家信息表,登录威海市科技专家库推荐用户界面(http://60.212.191.163:8081 ),导入专家信息表,提交审核(用户名与密码请联系获得)。
2.符合条件的专家,也可以自行登录威海市科技专家库公众用户界面(http://60.212.191.163:8081/Identify/Index),自行填报信息,提交审核。
3.市级以上的科技人才,可直接下载填报专家信息表,联系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人员直接收录入库。
三、特别说明
1.参与我市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政策、计划、项目、机构、人员、成果等相关事项的咨询、论证、评审、评议、评估、验收、培训等活动的专家,原则上均从专家库中选取。
2.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将积极向专家库专家推送科技规划、政策、需求等信息,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专家学术交流与合作,积极组织专家库专家助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永强 崔倩
联系电话:5804996 5351616
附件:专家信息表
www.5909.com
2018年7月18日